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和县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内强科学发展素质,外树执政为民形象”的要求,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27日至30日分三个检查小组对县招商局等18个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 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效能建设方面的“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自查自纠、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投诉处理”六个大项13个小项开展检查,县招商局、国税局、林业局、卫生局、交通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地方公路站等12个单位为优秀等级,占被检查单位的66.7%;公安局、科技和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贸易局、环保和建设局、房管所等6个单位为良好等级,占被检查单位的33.3%。检查的目的一是提高对效能建设的认识;二是转变机关办事作风。三是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检查,我县效能建设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是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制度不够完善;三是服务意识不强。 县委常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韦世彪同志对这次检查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不断提高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效能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行为,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特别是对单位中层以下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面对群众窗口办事党员干部要进行再教育发动,再引导鼓劲,充分调动起他们在效能建设中的作用,以树立起执政为民的政府形象。二是要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持之以恒,不能中途而费,更不能时冷时热,要把效能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注重制度配套和完善,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投诉机构和工作机制,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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