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拱镇通过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重大事项报告制,积极推进村民主自治。一是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账镇管制度,镇农财办在处理各村的账务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党委、纪委反映,并能够及时加以纠正,如在通讯费、招待费及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二是规范村级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各村在签定山场、林场、土地承包或租赁,以及矿山开发等合同之前,除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外,必须请镇司法所、林业办、经济办、农办等部门审核合同书是否规范、合理,是否损害国家、村集体及村民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减少将来的矛盾纠纷。 在实施实行村重大事项报告制以来,通过村“两委”干部民主决策,并上报镇相关部门审核,原来山林纠纷、民事纠纷多发的村有了镇部门把关,减少违规违法的协议合同的产生,从而保障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群众的认可。 七拱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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