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纠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2006年1月13日召开的 “关于拖欠连陂村债务清欠工作协调会议”精神,王秀明副县长亲自组织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核实,至2月28日止解决了群众多次反映的原新圩镇连陂村土地租赁费140707元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县政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 县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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