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俗话说:万丈高楼从地起。中国共产党是由千千万万的普通党员组成的,它就像一座摩天大厦,而每位党员就像大厦里的一块砖,甚至是一粒沙子。作为一名基层的普通共产党员,一粒小沙子,如何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为党的大厦更坚固,更雄伟不断贡献自己的力量,使自己生活在人民群众的大家庭中发光发热,本人认为特别要做好两个方面:一是要做工作上的先锋;二是要做群众的朋友。两者要紧密结合,缺一不可。 只有工作上的先锋,党员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党员要做工作的先锋,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要做工作冲在群众前面就行了。在当今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党要求每位党员争创“廉政模范”,争当“时代先锋”,目的是希望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做得主动,做出成绩,令群众信服。 首先,党员在工作中不能挑三拣四,遇到困难应主动认真地去正视,认真想办法解决好问题。当然,这其中不包括一般工作中的难题,还包括工作中利益少的难题,同样需要党员去正视,去解决,这样才能体现党员的不一般,体现党员的高尚风格。 第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应体现在创佳绩上。党员在工作中光有带头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勇气不行,还得有好的工作成效,这样才能使群众觉得工作有奔头,有希望。倘若一味的盲闯苦干,工作没有成效或成效不大,在群众中是难以形成凝聚力的,要想起先锋带头作用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三,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还应体现在一身廉洁上。我们党要求每位党员“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作为一名党员,倘若工作主动,成绩出色,但不讲廉洁,这样就势必损害其形象,不但不能在群众中起到模范作用,而且腐败之毒会使其越陷越深,不但毁了自身,还会给我们党的队伍造成损失。只有做群众的朋友,才能形成党群相依的强有力集体。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之一。我们党员生活,工作在千千万万的群众大家庭之中。党员倘若自视清高,脱离群众,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陷入孤立的境地之中。 首先,党员要做群众的朋友,就必须与群众平等相处,不搞特殊化,让群众觉得可亲可敬。我们党没有给党员特殊的权利,只有特殊的思想要求和工作要求,这是每一位党员必须十分明确的。 第二,党员要做群众的朋友,还必须关心群众,加深与群众的感情。党员只有在工作、生活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把群众当亲人,与群众的感情就会日益加深,群众就会紧跟你,拥护你。 第三,党员要做群众的朋友,还必须与群众共创美好未来。党的“三个代表”指导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个党员,不但要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做得出色,使群众感到可敬可亲,还要与群众共创美好未来,使群众感到近有实效,远有目标,惟此才能使我们的党永葆生 机,永远充满希望。 总之,作为基层的普通党员,也许做不出惊天动地之事,但只有做到工作上肯带头,有成效,高风亮节,又做群众与本站职工的贴心人,与群众和电站职工一起共创美好明天,就无愧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阳山县秤架乡深坑电站站长陈金城
版权所有 (C) 中共阳山县纪委 阳山县监察局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 微软IE5以上浏览器 技术支持:清远市信息中心 本站自2005-12-15来访问人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