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阳山县纪委落实“四个一”工作实施意见》中“一年一共建”的工作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力度,创新教育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式方法,强化对广大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示范点,从而辐射扩大、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 二、共建单位 经共同协商,县纪委2008年与县地税局、县交通局、县电业发展有限公司结对开展党风廉政共建活动。 三、活动内容 进一步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进共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为推动阳山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贡献力量。 (一)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以从政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核心的“三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采取办培训班、集中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党课、听辅导报告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教育。要建立完善有关学习制度,使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不参与赌博;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二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要通过举办廉政题材的文艺晚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倡导廉洁精神,鞭挞腐败行为。下半年适当时间,由共建单位联合举办一次廉政文艺晚会。要把美化与教育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廉洁从政的工作环境,做到廉政警句上墙、上桌,廉政“屏保”上电脑,在单位四周设置廉政公益广告等。三是要落实省委、市委的部署,切实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认真实施《阳山县纪委落实“四个一”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我县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要注重工作创新,积极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领域,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有效性。 (二)推进制度建设,探索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将反腐倡廉寓于单位各项工作之中,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单位整体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对权力监督的有效方式方法,有效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以及重要岗位的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建立完善有关机制、制度,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动态性管理,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单位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的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每年对一把手进行“廉政体检”,实行“一年一谈话、一年一评议”和述职述廉制度。认真落实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实行纠建并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管理,从严治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树立良好政风行风。要不断强化公务员的效能和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行为,禁止自立项目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严禁 “吃、拿、卡、要、报”等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四、活动步骤 开展党风廉政共建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3月5日—4月15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五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讲清开展党风廉政共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以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为根本,以“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标杆,以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机关作风为目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大力建设廉政勤政的机关廉政文化环境。 2.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16日—11月1日) 根据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精心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围绕“廉”字,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这几个重点,充分发挥文化功能的作用,组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使教育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要以纪律教育学习月为契机,进一步掀起活动的高潮。紧紧抓住对权力制约和监督这个关键,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重点制定廉洁从政、加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工作、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属于有制度而没执行的,要制定严格的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 3、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2月1日—12月30日)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共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县纪委与共建单位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共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重点检查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制度落实、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检查考核,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改进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县纪委授予“党风廉政共建示范单位”称号,并在全县推广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共建活动的领导,各党风廉政共建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共建活动。各共建单位“一把手”为共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共建活动要经常过问,并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共建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工作台账,把共建工作同本单位整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2、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共建工作制度,规范共建活动的开展。一是例会制度,县纪委与共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讨论研究下季度工作;二是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县纪委要及时向共建单位通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领导重要讲话、重大活动安排等。共建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向县纪委通报;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制度,县纪委根据情况可参与共建单位有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行政执法检查及民主生活会等。 3、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强共建单位政风行风的建设,由县纪委会同共建单位对本部门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对发现的轻微违纪行为,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共建双方联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并选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垂直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调查研究。共建双方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实事的基础上,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探讨职务腐败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对职务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前瞻性调研,全面分析和把握职务腐败的发展趋势,为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提供依据。同时,对党风廉政共建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梳理,结合实际调整、充实共建内容和形式,逐步规范和深化共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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