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内强科学发展素质,外树执政为民形象”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按照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近期由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县效能办工作人员组成的三个检查小组,对县招商局、公安局、国税局、科技和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贸易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和建设局、交通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房管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地方公路站等18个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上述单位在效能建设方面的“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自查自纠、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投诉处理”六个大项共13个小项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开展检查前集中检查组成员进行了学习,使大家对检查的目的、任务、方法、要求等有了较充分的认识;检查后及时进行了集中讨论,认为:在本次检查中,各被检单位都能按县效能办的要求,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如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黄良斌同志、县政协副主席、招商局局长潘文斌同志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都亲自介绍本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组最后评定,招商局、国税局、林业局、卫生局、交通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地方公路站等12个单位为优秀等级,占所抽查单位的66.7%,公安局、科技和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贸易局、环保和建设局、房管所等6个单位为良好等级,占所抽查单位的33.3%。 一、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完善机构。各单位都成立专门组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设立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督促和考核,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齐参与和监督”的工作机制,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提供了组织保障。 2、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各单位能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县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和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基本做到个人有心得体会,单位有会议记录和总结汇报。各单位还能认真组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能通过各种会议传达、开设机关效能建设专栏、宣传小册子等途径,向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宣传机关效能建设,逐渐形成人人讲效能,时时处处讲求效能的氛围。林业局还通过群众热线、每月一期的林业简报向群众进行深层次的宣传。招商局以“公示牌”、“效能表”作为一种宣传方式,同时也作为整治窗口作风的一把“手术刀”。 4、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各单位能根据阳发[2006]23号文件精神和试点单位效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责任追究制、效能投诉受理制度等制度,基本实现制度管人管事,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不少单位还能创造性制定了一些新好制度。 5、强化监督,关口前移。各单位认真开展督查工作,通过设置效能投诉信箱和电话,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效能投诉案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教育在先,监督在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效能建设的认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机关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求真务实的观念,切实把机关效能建设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中,落实在为县的发展、为企业、社会服务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树立人民利益至上,人民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优化本单位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机关服务工作。 2、转变了机关办事作风。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从而工作起来热情更高,责任心更强,形成了一个严谨、优质、高效的政府机关,克服了以往办事难、办事拖拉、推诿、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串岗脱岗等不良现象,树立起廉政、勤政、为民、负责的政府公务员形象。如民政局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接受监督,开设了公开栏、胸卡、台牌、投诉箱、投诉电话和单位网站等设施。 3、提高了办事效率。《限时办结制》的制定和执行,大大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做到接承诺的时间及时优质地完成承办的事项。另外,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如林业局,将排查出的126宗重点山林纠纷案件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100%地调处完结。 4、抑制了乱作为现象。各单位为了防止或抑制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加大查处力度,完善措施并通过设立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等公开,透明的方式去监督,警示机关干部队伍,使乱作为现象得到了制止。如林业局在今年就通过群众投诉查处了秤架林场和七拱木材检查站两个单位个别干部乱作为行为。 5、形成了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各局在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文件会议精神,积极地开展自查自纠,而且在接受来电、来访时都能做到热情接听,热情接待,形成了一个学习型、服务型的机关。如交通局每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学习心得;在接受来人来访时做到“见面问一声好,进门让一个座,话前倒一杯茶,情况问一个明,办事给一个公,临走道一声安”,使群众感到亲切,温暖。 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对机关效能建设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单位效能建设专栏设计不够规范,或者没有设立投诉箱,改革创新意识不足,工作方法创新不够。 2、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有待完善,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都制定了一整套的制度, 但个别单位科学性、可操作性不够强,且还需切实增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从严从细抓落实。 3、机关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间,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期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 4、资料归档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机关效能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及时总结,相关资料归档不够规。一些单位的资料已经上报了县效能办,可在本单位没有存档。 5、检查监督力度应进一步加大。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应付检查,走过场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大效能检查监督力度。 四、今后的工作建议 1、深化对县机关效能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效能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的行为,以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特别是对单位中层以下的干部职工尤其是面对群众的窗口办事干部职工要进行再教育发动,再引导鼓劲,充分调动起他们在效能建设中的作用,以树立起勤政为民的政府公务员形象。 2、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持之以恒,不能中途而费,更不能时冷时热,要把效能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 3、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注重制度配套和完善,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方法。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投诉机构和工作机制,让群众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 4、培树先进典型,做到以点带面,促进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5、积极受理群众投诉,通过投诉中心及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认真受理各项群众投诉,促使机关效能建设上新水平。 6、进一步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监督、巡查力度,对办事拖拉推诿、态度粗暴、“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利用各种媒体及时给予曝光,对正面典型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机关效能建设的声势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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