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9-09-04

阳山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阳山县林业局营林股原股长谭焕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谭焕全在任县林业局营林股股长期间,先后两次收受造林工程承包商所送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的烟酒等礼品。2019年8月8日,谭焕全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已折款追缴。

二、阳山县秤架二级水电站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科晓公款送礼问题。2011年至2013年,李科晓在任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每逢春节、中秋节送给时任县水务局相关领导土特产、红包合计人民币2.3万元,上述款项均以虚开人头伙食费名义从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伙食费中支出。2019年4月10日,李科晓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

三、阳山县黄坌林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7月,黄坌林场成立了阳山县林丰造林有限公司,由场长胡伟坚兼任公司法人代表,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胡伟坚在未征得上级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以黄坌林场班子会议决定的形式,向县林丰造林有限公司7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技术员补贴”累计人民币8万多元。胡伟坚作为林场场长兼任公司法人代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18日,胡伟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

                                               

              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