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9-12-31

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英德市西牛镇原沙坝片区公共服务站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原沙坝片区公共服务站违规使用公款10500元随礼参加各种类型的私人喜宴宴请活动;违规使用公款38847元购买香烟。在正常开支饭堂伙食费的情况下,违反行政村公务接待规定以接待餐费、会议餐费等名义借机大吃大喝,支出公款共计109725元。违规发放燃油费、电话费、加班费补贴、误工补贴等,共计67050元,其中原沙坝片区公共服务站站长刘新伟领取13240元,妇女主任黎亚呀领取9150元,工作人员刘金德、刘远带、朱育燕分别领取11040元、10540元、8490元。201911月,西牛镇纪委给予刘新伟留党察看处分,分别给予黎亚呀、刘金德、刘远带、朱育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二、佛冈县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健兵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至2014年,佛冈县统计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陈健兵利用职务之便,将个人外出游玩及接待同学朋友的餐饮发票、住宿发票等个人消费凭证以接待上级、出差住宿、工作餐等名义在县统计局公款报销60笔,共计14834.5元。20197月,佛冈县纪委给予陈健兵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三、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安监站监督员郑志强私车公养问题

20157月至201810月,郑志强利用兼任单位司机的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4次,共计12937.8元,并在单位报销入账。20198月,佛冈县纪委给予郑志强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四、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涡水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涡水镇涡水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经涡水村时任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宇审批,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沈伟雄妹和唐初一四经手或证明,以年终工资补助、节日补助、值班考勤补助、差旅费等名义向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发放津补贴18笔,共计254030元,其中唐宇领取53820元,沈伟雄妹领取48380元,唐初一四领取48400元。201812月,因上述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连南县纪委分别给予唐宇、唐初一四和沈伟雄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