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日常监督 1-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19人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9-11-28

强化日常监督  1-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19人

“三令五申之下,我单位依然把用公车接送干部职工上下班当成一种福利,我作为负责人,实在不该有老好人心理和侥幸心理,默许顶风违纪行为的存在。今后我一定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阳山县某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刘某某因本单位人员违规使用公车而接受诫勉谈话,当场满脸羞愧地承认错误。这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阳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担当意识,前置监督关口,尤其注重用活用足第一种形态,管在日常,管在早期,管住小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1-10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1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2.7%,同比增长147.9%,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

阳山县纪委监委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联动贯通,把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放在日常工作中,在日常监督上求实效,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和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检查抽查、督促巡察整改、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马上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今年1-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已处置的119件问题线索开展了23次诫勉谈话、31次批评教育、7次提醒谈话,在谈话中做到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对涉及的问题不留情面、不和稀泥,让谈话对象在红脸出汗中“排毒治病”,切身感受到纪律的严肃性和组织的严管厚爱,从而增强“免疫力”。共列席“三重一大”会议363次,发现并纠正问题7个。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246人次,切实担负起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政治责任。开展会风监督27次,通报违反会风会纪的单位及个人28个。开展明查暗访145人次,查处“慵懒散奢”问题5起,问责5人。通过把第一种形态用到位,教育、警示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弦,牢记不越规矩,不碰“红线”,使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