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志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9-01-24

原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志成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清远市纪委监委对原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志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钟志成违反廉洁纪律,对原清远市国土资源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铺张浪费、违规开设专门接待饭堂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钟志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背弃党的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志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钟志成简历:

钟志成,男,汉族,19627月出生,广东廉江人,党校大学学历,19799月参加工作,1985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9月至19872月,在清远县工商局工作;

19872月至19935月,在清远市(县)财委工作,先后任资料员、副科长;

19935月至20099月,在原清远市国土局清城分局工作,先后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099月起,在原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先后任规保科科长、用地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