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阳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阳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20-12-30

 

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阳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01230日上午,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阳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议在阳山法院九楼会议室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黄红阳,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刘伟常,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岳雷,以及市委第四巡察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黄红阳在会上作动员讲话,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巡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推动管党治党标本兼治取得重大成效。二是要牢牢把握巡察监督根本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结合阳山县人民法院主要工作职责,加强对阳山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三是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希望阳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和党员干部增强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刘伟常同志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阳山县人民法院上下要落实政治责任,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要落实到位、配合到位、整改到位。同时,巡察组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敢于担当作为。

阳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洪政代表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作表态发言,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市委巡察;严肃工作纪律,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加强整改落实,以巡察促进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阳山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在编在职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