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阳山用好巡察“利剑”助力扫黑除恶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9-06-13

阳山用好巡察“利剑”助力扫黑除恶

日前,阳山县委巡察机构顺利完成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巡察,实现对13个乡镇和24个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巡察“全覆盖”。通过巡察,使个别领导不重视、操作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阳山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乡镇、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工作部署推动不力,线索摸排不深入、行业治乱不扎实,宣传发动工作不深入等问题。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了4个专项巡察组,从5月10日开始进行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巡察。巡察组共入户走访居民315户,发放调查问卷315份,查阅资料近700卷,发现共性和个性问题共176条。

专项巡察组在查阅资料。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

本轮专项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三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巡察。一是检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要求,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工作力量是否到位,部门责任是否落实。二是检查工作措施是否到位。主要检查被巡察单位宣传氛围是否浓厚,以及问题线索摸排、台账建立、案件查处、工作成效等情况。三是检查工作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坚持群众路线,突出成效检查

巡察组本着简便可行、管用有效的原则,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工作成效的检查。在巡察方式上,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进村入户开展个别谈话、随机开展问卷调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及成效。对工作成效不明显但能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作出即时反馈,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巡察期间,为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巡察组开通了专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多渠道收集线索发现问题,做到既调动当地的积极性,又避免影响当地的正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成果运用

巡察结束后,县委专门召开会议反馈通报巡察结果对个别工作不够重视、推动不力的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要求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和运用,把问题整改与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达到以巡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的目的。

专项巡察组开展入户调查。

 本轮巡察获悉,全县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6个;立涉黑涉恶刑事案44起,破案30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06人,批捕犯罪嫌疑人26件56人;县检察院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0件44人;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0件44人。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35件,立案查处22人,处分8人。共受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10件,除1宗上提市公安局核查外,其余案件已全部办结;受理省交办线索6件,已办结3件,初步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受理市交办线索38件,办结27件,初步办结5件,正在办理6件。

    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做好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同时,将通过开展巡察“回头看”,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护航平安善美阳山建设。(阳山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