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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绍勇深入阳城镇湟池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4-03-18

  

  

   正值全县掀起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热潮之际,3月17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江绍勇深入阳城镇湟池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
  在湟池村,江绍勇深入到村道小巷,山前屋后,不顾泥泞路滑,与镇村干部、村民理事会成员交谈,认真了解该村“美丽乡村”工程建设进展、村容村貌整治和建章立制等情况,他肯定了湟池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指出了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
  一是要干群参与,形成合力。“美丽乡村”建设是全民的事情,镇、村干部要多想办法,善于带领群众共同参与,善于调动村民、村民理事会和外出乡贤的积极性,带领他们共同参与建设,可借助外出乡贤在清明节等重大节假日返乡的机会,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物资,筹工筹劳,镇村干部、村民要形成合力,排出任务完成的时间表,整治村容村貌,建设公共基础设施,让村民实实在在感受到“美丽乡村”建设给他们在村中生活带来的改变。
  二是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江绍勇要求,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结合湟池的乡村特色,认真做好规划,特别是道路规划、人畜分居点设置等,要长远考虑,原来规划不太合理的,通过近段时间的建设,再作修改调整,达到最佳效果,让湟池村村民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真正获得实惠。
  三是要整合资源,以镇带村。阳城镇党政领导干部及村干部要多花心思、多想办法,及时解决整治建设中的困难,带领群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把村庄的环境改造好、利用好,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村干部、村民也不要有等、靠、要的思想,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多与外出乡贤联系,争取上级的支持,积极筹工筹劳,用10元的钱,办30元的事;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建设,让“美丽乡村”建设造福湟池村子孙后代。
  四是要注重长效,抓好管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订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在村民大会中通过,按制度推进长效管理,实现家园清洁、村容美化、环境绿化、经济发展、文明和谐的目标。
  期间,江绍勇在村委会详细了解该村今年的村级“两委”换届、“三资”监管、扶贫“双到”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他要求村“两委”干部工作要抓重点,抓落实,开好局,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良好基础。(阳山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