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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民政局措施得力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3-08-20

   今年以来,阳山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去年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迅速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今年以来,阳山县民政局加大对县局机关、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促使全县民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强化法律意识,廉洁从政。一是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该局设置廉政文化进民政宣传栏,广泛宣传廉政文化进民政的目的、意义;重新布局廉政文化宣传长廊,在办公楼的每一层走廊悬挂廉政警句、反腐倡廉典型案例,营造廉政文化进民政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县民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全县民政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的认识,牢固树立 “有岗位就有风险”的意识,组织全县民政干部深入开展排查风险点,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三是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规范工作程序。该局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举办由各乡镇民政办主任、电脑操作员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多种形式培训班4期共300多人次。主要从保障对象的确定及收入计算、民主评议、申报审批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作出具体的规范要求。四是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该局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整治“庸懒散奢软”等活动,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开展以“清正廉洁·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廉政预防活动,通过采取上法制课、播放警示教育片、现场预防宣传、召开座谈会剖析发生在我县民政系统骗取冒领低保金案件等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全县民政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纪国法,保持理智、坚持原则、守住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大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根据县民政局的整改安排,通过采取入户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宣传等方式,县民政局还印发了《低保、五保知识指南》宣传手册3万多份,从享受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家庭收入的界定、申请审批程序、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救助金发放及补助标准等方面,对农户进行面对面宣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开展评议,确定保障对象。各乡镇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增加民主评议程序。低保对象提出申请后,各乡镇驻村干部召集村民代表进行评议,评议小组成员由各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参加,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乡镇评议小组审核同意后,在乡镇、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保障对象再上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保障对象公正、公开、准确。
  四、完善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为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今年上半年,阳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阳山县五保供养和低保审核审批办法》,从五保和低保的资格条件、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细化申请、审核、审批流程,通过标准化、流程式管理规范城乡低保的各个环节。
  五、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质量。该局在审批城乡低保时,对各乡镇上报的申请人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按低保审核程序重新进行。对所有新增为低保户的对象,全部由县民政局派员入户调查,确定符合低保条件的才进行审批。该局对低保对象审批后,将低保对象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领取金额、投诉电话等内容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制作公示牌,在低保对象所在的村(居)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强化运行,完善动态监管。该局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对收入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依规升降的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七、完善档案,健全基础资料。该局积极探索档案管理新模式,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对全县低保对象基础资料全部进行建档,明确了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归档的职责,建立完备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内容填写真实规范、管理专人负责、保管安全有序。
  阳山县通过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有了明显提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党和政府的低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阳山县纪委第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