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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廉博杯”廉段子征集启事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4-03-1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唱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民、务实、清廉”主旋律,《广东党风》杂志社、南粤清风网、清远市纪委监察局拟于近期联合举办“清远廉博杯”廉段子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2014年12月,稿件征集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以邮戳、报送时间为准)。
  二、基本要求
  (一)作品形式:①廉政冷笑话,②廉政红段子、③廉政小故事,④廉政顺口溜,⑤廉政微小说,⑥廉政微寓言。
  (二)作品要求:1、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旨,主题积极向上且富有正能量的原创作品。2、应征作品题材、形式不限,内容要求贴近群众生活、符合大众审美情趣。3、创意作品优先考虑。4、应征作品字数14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
  (三)参赛方式:本届大赛将在网上、网下同时展开。
  网上请登陆新浪微博并关注“@清远廉博”,编辑#廉段子大赛作品#+内容@清远廉博进行投稿,同时将电子稿件(包括姓名或网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个人帐户)发送到邮箱:208743680@qq.com
  网下参赛作品请寄到:清远市纪委宣教调研室(市政府一号楼623室,邮编:511518),请在信封上注明“清远廉博杯”字样,联系电话:0763-3362031。
  三、评奖方式
  (一)奖项设置:“年度优秀廉段子”设一等奖1篇(奖金1000元);二等奖3篇(奖金500元);三等奖6篇(奖金300元);人气奖10篇(奖金200元);入围奖60篇(奖金5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
  (二)评奖方式:1、由评审组根据题材、内容、形式每月评选“廉段子推荐作品”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网民评论和转发;2、以月度“廉段子推荐作品”为基础,综合评委打分、作品影响力和网友投票评出“年度优秀廉段子”,分别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三)获奖作品展示:获奖结果将视情况在@清远廉博、“清远廉网”网站以及《广东党风》、“南粤清风网”、“大粤网”、《南方日报·清远观察》、《清远日报》等媒体进行发布(征得作者同意,可在作品后附上作者姓名/网名、单位/地址/自有媒体名称等全部或部分信息)。
  四、作品权属:参选作品要求原创,必须由参赛者本人进行独立创作。参赛者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禁剽窃。活动主办方一经发现参赛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其参选资格。作品内容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自动放弃版权,大赛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利,无需经作者授权,且不再另行支付酬金。
    

                “清远廉博杯”廉段子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