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廉政关注 > 正文

顶风违反“八项规定” 佛冈两医院被问责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3-04-16

以“迎春晚宴”和“年终总结表彰”为名公然大肆组织数百人公款吃喝及抽奖,严重违反了中央的“八项规定”,近日,佛冈县中医院和人民医院被清远市纪委通报,相关负责人也被问责。

    今年2月3日晚上,佛冈县中医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员工以及在该院定点进行体检和工伤治疗的多家企业负责人约300人,在某酒店设席30桌,举行迎春晚宴和抽奖活动,共花费公款40471元。2月4日晚上,佛冈县人民医院组织全体职工、离退休人员约630人,在某酒店设席62桌,举行“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和抽奖活动,共花费公款53230元。

    佛冈县卫生局作为该县中医院和人民医院的主管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不但没有对两家医院的晚宴和抽奖活动进行制止,而且时任局长钟某某、副局长黄某、纪检组长邝其某三人还受邀参加了佛冈县人民医院的晚宴和抽奖活动。

    为此,佛冈县纪委已分别给予该县中医院主持全面工作的副院长汤某某和人民医院院长张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科技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钟某某(原卫生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卫生局纪检组组长邝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县卫生局副局长黄某,县中医院副院长周某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郑某某、杨某,县人民医院纪检组组长欧阳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市纪委在通报中强调,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制定了实施意见,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然而,佛冈县中医院、人民医院以及该县卫生局少数领导干部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损害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对此,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来源: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