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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第一季度反腐“成绩单”公布 阳山、清新立案数量全市前两位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7-05-02

  清远日报讯 记者樊乾 通讯员清纪宣 今年我市第一季度反腐数据出炉。1-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256件,立案数同比增长55.2%,结案139件,同比增长172%。从区域来看,阳山、清新立案数量排名全市前两位,佛冈在立案增长率方面排名全市第一位。

  反腐力度不减 立案、结案数增幅分别为55.2%、172%

  新立案方面,地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增幅双双超过5成。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256件,同比增长55.2%。其中,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立案15件(人),同比增长53.7%;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5件,同比增长58.8%。

  新立案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42人。新使用“两规”措施2人。

  结案方面,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结案139件,同比增长172%。其中,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结案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6人)。处分人员中,涉及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5人,另有2人移送至司法机关。

  实践“四种形态”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占比4.1%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体现了依规治党、挺纪法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第一季度的反腐工作中,我市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统计,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21人次。其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第一形态处理人数181人次,占比56.4%,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107人次,占比33.3%,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四种形态”还明确,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实践证明,今年第一季度,第三形态处理20人次,占比6.2%;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比4.1%。两者占比10.3%,约占总数的一成。

  阳山、清新立案数位列全市前两位

  今年4月1日,阳山纪委、监察局一连发布两起案件通报。阳山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建文,黄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大良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纵观第一季度,阳山反腐成效明显,全县立案41件。在8个县(市、区)中,阳山、清新的立案总数排名居全市前两位,佛冈的立案增长率居全市第一、连山位居第二。清远各县(市、区)立案数据排名依次为:阳山县41件、清新区39件、英德市32件、连州市32件、清城区31件、连山县26件、佛冈县23件、连南县11件。

  以清新区为例,该区突出重点查办扶贫及巡察发现线索的典型案件,全区违纪立案39件,同比增长129.4%,平均每月立案13件;结案30件,处分违纪人员30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25人。

  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清新区运用特有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平台,对全区各镇、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的“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一季度,该区共监督各级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335项,实施监督次数605次。

  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盯紧四大领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市纪委明确,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督执纪,盯紧土地和工程领域的官商勾结、扶贫专项资金的贪污挪用、涉农惠农资金权钱交易,环境监管领域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

  市纪委要求,接下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有效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力追查失踪、失联人员去向,推动案件及时有效查处;重视数据统计,充分发挥案件统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和引导落实“四种形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执纪审查安全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和85个乡镇要按照标准谈话室的建设方案,加强硬件建设,夯实审查安全基础。 

(来源:清远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