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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土局局长李俊夫涉严重违纪被查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4-07-07

    现年50岁的李俊夫,同时兼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主任,以及市征用土地办、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等数职。就在一周前(6月27日),李俊夫还主持召开了广州市保障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据《南方日报》报道:李俊夫曾在国土房管局工作过九年,先后出任产权地籍处和建设用地处处长。2005年后,他出任广州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主任,官至副局级。

  2008年汶川地震后,广东省对口援助四川省汶川县。作为广东省会,广州对口援建汶川县城所在地威州镇。李俊夫出任广州市援建汶川县城前线工作组组长。

  按当时干部政策,援建工作需协调各部门工作,故李俊夫同时被任命为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两年后,援建工作结束,李俊夫转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兼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

  2011年02月起,他同时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

  李俊夫担任一把手的广州市征用土地办、市土地开发中心,为该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具有市政府和国土局委托行政职能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其重要的两项职责就包括:制订并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管理和使用征地费用,监督、检查征地补偿费用的落实;协助处理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协助市规划部门编制政府储备土地规划,拟订储备土地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目前尚无法确认李俊夫涉嫌违法违纪是否与万庆良落马有关。■

  附:李俊夫简历

  李俊夫,男,1964年9月生,汉族,湖南人,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市征用土地办公室、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