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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优美家风】黄维清:身正风清,无欲则刚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7-01-06

   黄维清,怀集县佛灯(现怀城镇谭勒村)人,清光绪三年(1877年)考中进士,先后在增城、恩平、澄海等地担任知县。在“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晚清,他是罕见的清官,去世前还专门留下了“爱国忠君,清白做人,清廉为官”的家训,被誉为“黄青天”。黄维清,怀集县佛灯(现怀城镇谭勒村)人,清光绪三年(1877年)考中进士,先后在增城、恩平、澄海等地担任知县。在“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晚清,他是罕见的清官,去世前还专门留下了“爱国忠君,清白做人,清廉为官”的家训,被誉为“黄青天”。

   屡拒利诱 绝不受贿 

   光绪十四年(1888年),是三年一遇的乡试大考年,黄维清受命到广州任广东文乡试外簾受卷官。考前,有考生偷偷疏通关系,企图从黄维清那获取对考试有利的东西。黄维清坚决拒绝利诱,绝不受贿。

   后来,黄维清到澄海当官,恰好那里正在举行一次县学童生考试。考生家长为求好名次,有的到处送礼行贿,有的高薪聘请枪手代笔,手法花样繁多,毫无顾忌。甚至,还有家长拿出五千金银贿赂黄维清,希望自己儿子能拿到本次考试的第一名。黄维清断然拒绝训斥,并决定在考试期间不再进行非公接待,不给说情人和行贿者一丝机会。为保证公平公正,他亲自批阅试卷。等到发榜时,人们发现所录取的都是平时公认的高材生。社会信服,官场同行佩服。人们庆幸赞颂:澄海来了个“黄青天”! 

   清廉传家 有口皆碑

   光绪十八年(1892年),黄维清因积劳成疾在广州病逝,被朝廷赐予四品“中宪大夫”。黄维清曾经担任过知县的增城、澄海两地百姓自发前往广州,护送黄维清的灵柩返回故乡怀集,这才发现“黄青天”家境贫寒,妻儿女依然生活在几间泥砖瓦舍的祖屋中,连修建黄维清墓园的银两都没有。护送灵柩的百姓感动之余,筹资购买建材运抵怀集,修建黄维清墓园。

   在黄维清故居门椽上面,一个历经一百五十多年风雨沧桑,但依然清晰可辨的“忠”字,真实诠释着黄维清“讼者得情,斗者不争;身正风清,无欲则刚”的做人为官的坚定理念。

   黄家后人以家训为人生座右铭,在当地有口皆碑。在晚清、民国和建国后,黄家子孙有不少从政为官的,但无一人有贪腐行为。(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