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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名 获之有道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5-02-03

 说到文学艺术的创造,有个绕不开的话题,那就是名利究竟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曾经,名利被政治权势认定为邪恶,人们谈名议利色变,也不敢去从事创作,谁若奉命创作了一件作品,也多半署上集体的名义。更有几百年前的先贤写出了不朽的名著,却留下署名权问题让后世争说不休。当然,这些都有着各自的历史原因。

  名利,是文学艺术创造的驱动力,并且没什么不正常。

  世人总是劝导别人看穿名利,但往往自己都没法过这一关。事实上,能够真正在意识里超越这两个“神物”的人只是极少数。某地有位宗教领袖,生前因年事已高,不大接触外人,但有个年轻作家要写文化名人而去采访他,他却格外配合,热情有加,还主动赠其墨宝。遗憾的是,文章未出,大师已溘然长逝。另有一位诗词高手,在当地享有一定的名望,谢世之前竟嘱托某楹联专家为其撰拟了一副长联,极尽赞誉,更极尽志哀。老先生作别之后,追悼会现场及当地媒体自然少不了那副经过他生前认可的挽联。还有些名家到了一定分量,一些名利上的事情如果将其遗漏,他可能会从牙缝里挤出两句恶骂,一旦得知他大名在列,却又谦逊地说:“我有何能何德。”能够声称自己淡泊名利的人,都是多少具有一些名利地位的,并且是相对而言,能够彻底地与名利绝念,或许是在他们入土为安、思维停止了之后。更多的人不想名利,更不谈名利,是他们与这些东西相距遥远,甚至是连温饱都没解决的群体。

  名和利,一般情况下是紧密相关的。离个婚,怀个孕,就不用说了,甚至是逛趟街,会个友,上回馆子,都会有狗仔队追踪,都会有媒体炒作,这种极致的人生风光与巨大的利益都是建立在名气之上的,所以,引来无数少女将其视为生命的最高境界。到个场,泼点墨,或者扯几句话,就能得到大笔出场费,这也成了许多文化人的向往,连没啥文化的“铁岭靠山屯的老大妈白云”也以文化名人自居,毫无愧色地在崔永元面前连连自夸。当某些明星大腕痛骂娱乐记者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蜷缩在京城的地下室羡慕不已哩。

  这几年到几个地方讲文学,当地的报纸电视预告、现场的欢迎横幅和会标,等等,都未忘加上“著名作家”。有一回我在讲课中穿插说,这到底是为了吸引大家前来听讲座,还是为了让我高兴?真正的著名作家是无须“著名”的,比如鲁迅巴金等许多文学大师,人们不再称他们是著名作家了。未料,我此话未落,掌声爆起。我讲的只是实话,因为看重名利,才有了很多“著名作家”或“著名××”。

  圣人说,食色,性也,名利亦如此。既然世人无法抗拒名利,就应该承认它的合法存在、合理存在,但必须是“君子爱名,获之有道”,绝不能像某凤姐和某露露那样暴取大名。作为作家,必须实实在在地经营作品,而不是靠厚黑学经营名利。

  我曾经说过,过去多少年因为忙碌,自己无暇思考创作之外的东西。比如,每天上下班从文联门口经过,却几年没顾上跨进它的大门。很多年没想过去争取什么奖项,《诗廊漫步》多次再版和重印,我都没想到拿它到作家协会去参评文学奖,在我第一次获得散文奖之前,不曾主动向任何机构申报过一片纸。但这并非想表明自己具有多高的境界,除了无暇顾及,除了那时不大看中奖项,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我不知道自己写到了一个什么层面。相反,这些年受到种种关注和鼓励多了,心态上倒不如那时平和。尤其是看到有些人轻轻松松发作品,轻轻松松获大奖,轻轻松松“著大名”,总有点愤愤不平。但有时静下心来想想,觉得大可不必“与自己过不去”,有些现象是改变不了的,如果自己想“冒尖”,唯有写好自己的作品,不抱侥幸心理,更不抱投机心理。从这个角度看,未必不是好事。

  文学之路不存在创作之外的捷径。要想成功,就不要管别人靠什么风光,只有自己沉下心来,努力写出读者真心认同的“硬通货”,以作品服人,才是正道。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