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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外之音”更得细咂摸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6-08-29

“被调查人为了掩盖错误事实,在回答提问时,一般都比较谨慎,不知道从心里过了多少遍。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听‘弦外之音’,把他强调的重点作为我们调查的重点,从细节上分析有没有矛盾。”

在全县疑难案例分析会上,县纪委耿常委的一番话,与不久前查处的一起案件有关。作为案件主办人,我体会颇多、感悟很深。

2016年1月,县纪委把群众举报惠民县何坊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的违纪问题线索,交由街道纪工委调查。这是我从组织委员转任纪工委书记以来接手的第一个“大活”。

按照拟定的调查方案,我们同王某某及有关人员进行了接触。前期还算顺利,几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很快水落石出。但是,当调查反映王某某占有集体电缆为其个人使用的问题时,情况却变得扑朔迷离。

王某某对举报情况矢口否认,说输电线路施工结束后,剩余电缆全都放在了施工员林某家里,林某和另一个施工员王某可以作证;自己掏钱买,没占公家任何便宜。

林某、王某的说法与王某某如出一辙,剩余电缆一览无余,而且型号与原始发票上显示完全一致,人证、物证、书证俱全。难道是举报人不了解事实,错误举报,还是王某某感觉此事迟早会暴露,提前与他人串通一气、对抗调查呢?

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虽然我也怀疑过王某某有偷梁换柱、欲盖弥彰的可能,但打不开突破口,心情十分郁闷。无奈之下,我给分区包片负责指导我们街道纪律审查工作的耿常委作了汇报。耿常委说,我们一块和他谈谈。

这次谈话开门见山。耿常委问:“群众反映你无偿使用村集体电缆的问题是否属实,请你如实回答。”

“这个问题我都跟镇上的同志解释清楚了,剩下的电缆在林某家里一直没动。”王某某底气很足。

“我问你是否属实。”耿常委说。

“不属实。”王某某斩钉截铁地回答,“不信你可以去林某家看看,那捆电缆保管的很好。”

谈话似乎无果而终。王某某走后,耿常委陷入深思。突然,他问我:“林某家里的电缆和村里现在使用的电缆你比对过吗?”

“没有。”我说,“因为型号一致,就寻思着对了也是白搭,说明不了啥问题。”

耿常委摇了摇头,要求我们到现场进行仔细对比,查找电缆标识是否有不同之处。我们到现场提取了林某家中存放的电缆,与村里安装的电缆进行比对,发现了区别:电缆线上每隔一段距离,都有型号标识喷码。虽然同一型号,但王某某家中和村集体使用的电缆是“线条状”标识码,而林某家中的是“圆点状”标识码,很明显不是同一批次、同一时间买的。

在真相面前,王某某无言以对,承认了担心问题暴露,琢磨出一个购买电缆以新抵旧、串通他人自圆其说的“障眼法”,自以为天衣无缝、瞒天过海,没想到还是栽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王某某最后受到了应有的纪律处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