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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翔忏悔录—“想看着儿子背起书包去上学已是奢望” ---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1-03-14

 
    忏悔人:陈翔

    原任职务:某航空公司费用报销项目现金出纳

    触犯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2000年11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陈翔无期徒刑

    犯罪事实:从1995年到1999年,陈翔伙同同部门会计,采用伪造医药费单据、涂改记账凭证、冒签他人姓名等手段,共虚报冒领公款349万余元,其中陈翔贪污138万元。

    新闻背景:陈翔现在四川省女子监狱接受改造,这是她在狱中写下的悔过书。

    总觉得自己做的事不会被别人发现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虽然我小时候家境并不富裕,但过得很幸福,品学兼优的我是在一片赞扬声中长大的。上小学和中学时,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高中毕业后顺利考上大学。1994年,我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从大学毕业,走进了社会。

    当我接触到花花世界时,我的道德观、价值观一下子就失去了方向,是非观也发生了扭曲。我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成功与否体现在是否能让自己和家人有充足的物质享受。所以,当那点微薄的工资不能满足我时,我便开始想其他的办法。于是,我与会计合谋,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虚报、冒领报销款。

    刚开始时,我还有一些担心,有一些慌乱,但时间一长,似乎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习惯。我的心也开始变得麻木,总觉得自己做的事不会被别人发现。

    可到头来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办案人员清理出我们贪污的金额时,我惊呆了,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竟然给国家造成这样大的损失。

    【案情简介】 1995年7月至1996年12月,陈翔和同部门会计通过涂改报销单上的金额、加入假发票和涂改发票张数等手段,虚报冒领7.8万余元,陈翔分得3.86万元。从1995年11月起,她们还买回大量的医药发票,假冒报销人的姓名和医生的签名,将200余万元公款揣进自己腰包,两人各分得100余万元。4年中,陈翔和同部门会计用以报销的假发票就有4万多张,仿冒他人签字4784次,涂改记账凭据1700多张。案发后,检察机关在陈翔家里搜出现金9万元人民币、3000元美金和600元港币。

    看着儿子天真无邪的笑脸忍不住阵阵心酸

    案发时,我已经怀有五个月的身孕,检察机关同意我取保候审,我暂时重获自由。几个月后,儿子来到了人世,这是我在那段时间里最幸福的日子。

    听到儿子第一声啼哭,我流泪了,但我没有初为人母的喜悦,有的只是愧疚与担心,甚至后悔不该生下他。摆在他面前的将会是怎样的一条路?“贪污犯的儿子”这一身份将伴他一生。

    每当看着儿子天真无邪的笑脸,我总忍不住阵阵心酸。在哺乳期里,我根本不敢过于亲近他,因为我知道不久自己就会离开他,我必须让他习惯没有母亲的日子。只有当他熟睡时,我才敢靠近他,才敢亲亲他的小脸,这种痛苦把我的心都撕碎了。

    儿子满一岁了,在为他庆祝生日时,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距离我离开家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儿子牙牙学语,会叫“妈妈”了,我更加伤心了。

    我多想听儿子说更多的话,多想看他跳舞、听他唱歌,多想教他背儿歌、背唐诗,但这已经不可能了。我真的好想看着儿子一天天成长,看着他背起书包去上学,做一个平凡而称职的母亲。可如今,这一切对我而言,都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已是一种奢望。

    2000年11月29日,我踏进了法院的大门,我不能逃避,也无法逃避,我所犯下的罪必须由我自己来承担。听完法院的宣判,我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偿还我所欠下的债,也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得到解脱。

    是我亲手毁了幸福的家

    2000年12月26日,我被送到了四川省女子监狱,开始了漫长而艰苦的改造生涯。在管教民警的帮助下,我不断反省自己,总是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外部世界的影响固然是一个因素,但更主要的是自己无法抗拒诱惑,疯狂的物欲蒙住了我的灵魂,使我失去了生活的坐标。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法律是清楚的,尤其是工作后每年单位都会组织法制教育,可我总觉得这些与我毫无关系。正是因为自己缺乏应有的守法意识,才会越陷越深,直至走到今天这一步。

    每次会见家属,当我看到父母花白的头发、丈夫那关注而疲惫的眼神时,当儿子搂着我的脖子说“妈妈,回家”时,我的心像刀割一样痛。是我亲手毁了幸福的家,我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编辑点评】自己无法抗拒诱惑,被疯狂的物欲蒙住了灵魂——这是陈翔在狱中对自己犯罪主要原因的反思。

    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却有可能把人带进坟墓!任何人,只要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陈翔的忏悔能警示那些正徘徊在犯罪边缘的人,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尤其是那些身处财务岗位的国家公职人员,每天都在与钱打交道,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正直的人,“数钱莫贪钱”!
 
     (来源:中国廉政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