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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州原副市长充当非法采矿者保护伞被撤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2-08-23

   广东国土资源厅昨日对外通报了5宗非法采矿案件,涉及梅州、连州、南雄、雷州、新丰县五地。其中连州案中,时任副市长罗门生(现任连州市委副书记)被撤销党内职务,另有多名官员被处分。

  据省国土资源厅介绍,从今年2月开始,国土资源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以打击非法采矿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自“三打”以来,共完成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101宗,涉及鉴定金额15.3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9倍和37.3倍。

  在通报的5宗案件中,连州市岭南公司非法开采硅灰石案因牵涉多名官员引人注目。

  根据通报,岭南公司2007年至2009年之间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硅灰石矿石量共12.2万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732 .10万元;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706.64万元。

  清远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对岭南公司非法采矿案涉及的监管单位责任人员提出了责任追究意见:对连州市时任副市长罗门生(现任连州市委副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建波行政记大过、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李万全行政记过、大路边镇时任镇长(现任镇委书记)黄赞红撤销党内职务、副镇长黎土庆行政记过、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黄旭日行政记过、市林业局副局长许幕民行政记过等处分。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为非法开采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时任连州市副市长罗门生、连州大路边镇镇长黄赞红立案查处。

    (来源: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