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级贫困县里,一个由卫生局副局长、医院院长等多人联手的团伙,集体套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近500万元,这起窝案共有9件9人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多项罪名。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经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广南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主任陆某涉嫌贪污、受贿,广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的案件,已经作出一审判决。
1500份病历中露出破绽
2010年新春伊始,广南县检察院对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近年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情况进行调研,调研人员发现,广南县仁爱医院、广南县妇幼保健院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拨款数额较大,且较2008年相比,其拨款数额增幅较大。
调查人员调取仁爱医院1500余份共有19000余页病历以及4000余份病人入、出院单据及相关台账,仔细查阅。这一前所未有的大范围调查行动,惊动了仁爱医院院长郑鸿宇。该院长常年不在仁爱医院,这次却从福建乘飞机匆匆飞到云南,再乘车赶赴广南县。
县检察院参与调查的9名人员,加班加点将1500余份病历的基本信息进行筛选、排序,发现诸多疑点:同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一年内住院数次;同一家庭成员因同样的病情同一天住院,又同一天出院;一些较小的村寨因同样的病情有多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住院;病历上的患者基本都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偏远村寨。
随着相关调查的深入进行,涉罪案情越来越明显,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决心要将案情查个水落石出。9名专案组成员依据可疑病历登记的病患者家庭住址,分组前往各个偏僻乡镇展开入户调查。
3天后,调查取得了重大发现:专案组调查人员走村串户查实,可疑病历登记的病患者并未在仁爱医院住过院,另有一些所谓的病患者在乡镇派出所没有户籍信息,查无此人。
医生没见过病人就签病历
专案组侦查人员经调查后不无惊讶地发现:某山村一妇女3年前就嫁到外省,而她的名字出现在医院的住院手续及医疗费用单据上;某村一女子尚未出嫁,更没有去过医院,其病历里居然伪造了她刮宫引产的治疗过程。
越来越多的虚假病历被揭穿真相后,侦查人员感受到造假者在自以为不为人知的阴暗心理下,呈现出不择手段的疯狂状态。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方面采取对住院病人加大住院费用数额,一方面采用伪造假住院报销医疗费用,想尽办法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巨额资金。
专案组从仁爱医院被确认的虚假病历上看到,医师签名的位置上多次出现曹某、刘某、尹某、刘某的名字,而收费发票的签名均为骆某,还有虚假病历开具的转院证明上多次出现孔某、李某等人。
不久,专案组依法传唤了仁爱医院医生曹某、财务人员骆某。曹某在讯问后交代,他曾经在一些没有见过病人的病历上签名,并交代这些病历都由医师助理刘某转交后经他签名的。骆某在讯问后交代,在财务发票上的签名并非他本人签名,每天的药方收入都会转给陈某。
随后,专案组传唤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某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李某。据李某交代,广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何某曾要求其帮助开具空白转院证明,并在事后给李某5000余元“辛苦费”。
黑手串联牟取非法利益
何某仅是办公室主任,其背后是否还有更大的“人物”。
专案组侦查人员警觉地思考着更深入的问题:仁爱医院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过程中是否存在行受贿行为?
专案组根据李某的供述,判断李某虚开转院证明,可能由何某转交给他人,然后伪造病历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何某被专案组传唤接受调查时交代,他指使该县6个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负责人虚开转院证明,再将其转给仁爱医院院长郑鸿宇、文山丹凤医院黄某,分别使用伪造病历侵吞套取资金。
当何某向专案组侦查人员提供出存有“套取补偿资金368314.39元准确数据”的U盘后,一起由多人参与的涉罪大案案情,更加清晰地展现在侦查人员眼前。
何某最后交代出重大涉案事实,说自己是在广南县卫生局副局长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主任陆某指使下,虚开转院证明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并由2人平分其得到的资金。同时,何某还交代,在购买单位办公设备过程中,他共收受销售商回扣214000元,除24000元用于职工福利外,其余由他与陆某平分,他伪造票据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用经费8万余元与陆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医疗审核科科长张某等人私分。他还承认自己单独收受了仁爱医院院长郑鸿宇、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等人给予的贿赂14200元等犯罪事实。
郑鸿宇面对侦查人员很快供述了犯罪事实,其供述与何某供述能够相互印证。与此同时,广南县卫生局副局长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主任陆某也到案接受调查。
据郑鸿宇进一步交代,他在申请仁爱医院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的过程中,为了得到陆某的帮助,许诺每年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5%的比例给予陆某好处费,自2006年至2010年,郑鸿宇共向陆某行贿近30万元。
妇幼保健院院长涉罪被举报
就在专案组对案情取得节节突破之际,一份举报信辗转寄来——广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00余万元被知情人举报。
其实,专案组已经从到案的何某口中获得了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涉嫌犯罪的线索。当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接受专案组传唤后,办案人员发现,陆某不仅涉嫌受贿,还涉嫌指使下属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达260余万元。
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涉罪人数众多的这起窝案时,检察机关在对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提起的诉讼意见中写道:
“2008年至2010年间,陆某利用工作之便,在广南县妇幼保健院购买医疗器械过程中,先后收受供货商黎某(另案处理)送给现金3次,共计人民币14000元;2009年六七月间,陆某以借款为名,在未立任何借据情况下,向黎某索借现金30000元;2009年7月间,陆某利用工作之便,在广南妇幼保健院购买两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履行合同过程中,先后收受供货商黎某送给现金两次,共计人民币300000元;2004年陆某在购买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晁某送给的人民币13000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4月,广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与广南县妇幼保健院签定协议,广南县妇幼保健院为广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具有参与管理合作医疗的权利。而就在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的11个月间,时任广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违反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中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只用于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的规定,利用该院为广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并有参与管理合作医疗的权利,在每月上报广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报表中,指使该院职工用输入虚假住院病人数据的方法套取广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2670323.60元,用于购买该院土地和医疗、办公设备。
涉罪窝案共立案9件9人
广南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原广南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主任陆某因涉嫌贪污、受贿与广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的案件后,一审判决前一名被告人陆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0元;总和刑期1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一审判决后一名被告人陆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总和刑期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
法院还对被告人陆某及广南县妇幼保健院上缴的赃款共计人民币3002023.6元作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的判决,并继续追缴被告人陆某的涉案赃款人民币25300元。
一审宣判后,原广南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主任陆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陆某服从判决。
据办案机关向记者介绍,该窝案共立案9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渎职案件两件两人;在9件案件中属于大案的有8件8人;涉案人员中有正科级1人、县政协委员1人;涉案金额近500万,追回赃款400余万元。
案外人语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被农民形容为“看病钱”、“救命钱”,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
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是个国家级贫困县。由于该县贫困人口众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了当地农民看病就医最有效的保障。然而,在这起多人联手的涉罪案件中,被告人既有身居县卫生局领导职务的干部,又有身为医院院长以及医生等一批医务工作者,这些人将手伸向国家给农民的“救命钱”,让人惊愕,引人沉思。 (储皖中 施怀基 张勇)
(来源:中国廉政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