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早上,有100多人在县林业局门口草地上等候着,有的在认真看材料,有的在闲聊,有的在大声争吵。笔者随着人群走进县山林调处办办证大厅了解,原来在四楼会议室正在召开太平、杜步、阳城镇等地群众山林纠纷现玚调处、取证、调解会议。会议由县山林调处办主任练翠红主持,会同当地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同时进行,会场的气氛既活跃又严肃,双方当事人按程序提出自己的申诉、取出授权委托书、纠纷原因、材料清单、事实依据,以及现场勘查勾图,一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待双方对山林纠纷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立即现场签订协议,从此不再争议。两年多来,类似这种现场调查、取证、调解会议已召开了40多次,对县域内的山林纠纷进行了大排查和大调处,化解了大量山林纠纷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共办结山林纠纷案件462宗,勘查实地面积达20多万亩,处理和答复群众来信291件,接待群众来访3816人次。两年的全部涉林纠纷案件均按时调处完毕,调处率为100%。有利地维护了我县山权林权的稳定,促进林权证换发工作,全县共换发林权证436本。县财政在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划拨40多万元专项用于调处山林纠纷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阳山县把林业局办公大楼一楼200多平方大厅作为调处山林办的办证大厅和服务窗口,大大改善了办公条件,把窗口服务承诺,林权争议申诉,办证指南等全部上墙公布。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调处山林办要求工作人员首先做好的是“门面工作”,对群众的来访做到:“起身相迎,礼貌让座;认真倾听,仔细记录;换位思考,推心置腹;高效廉洁,热情服务”的接待工作守则。坚持以化解群众矛盾为己任,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改变了“门难进,面难看,事难办”的不良机关作风。2009年3月4日,黎埠扶村上屋、下屋、旱坑等纠集将近20人,气势汹汹来到调处办要求解决多年来与六古村竹园小组因上下村瑶田的3000亩山场问题,并叫喊着如果不解决就组织上百人到省政府上访。练翠红知道后立即来到现场,一面组织有关人员维持秩序,一面安抚群众情绪,详细告知他们处理此事的法律程序,借机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并与他们确定了具体处理的办法和时间。制止了一件多人上访的重大事件。
做好“门面工作”只是起步,山林调解工作重点还需要深入基层,群众,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调处提供可靠、真实依据。为此,阳山县山林调处办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变上访为下访,2008年,共派出13 个工作组,抽调系统干部194 名,分别赶赴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直接参与组织开展进村驻点“下访”调研活动,开展矛盾排查工作,逐个予以答复解决。采用分级负责,形成四级调处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原则,要求个人争纷不出村小组,村小组争纷不出村委会,村委会争纷不出镇,镇级争纷不出县,省级零上访。把山林纠纷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07年,山林调处办工作人员深入到七拱镇新圩村委会田迳村小组与隔坑村委会塘边村小组争议做调查工作时,当地的群众代表对他们说:“我们双方的山林纠纷出现重证问题引发争议,主要是因为以前填证时没有细致做好工作,造成双方多年的争执,既伤和气又荒废了山场,你们这次能深入到我们农村调查,请老同志进行取证,倾听我们的心声,征求大家的意见,还组织我们到有争议山场认定界线勾绘地形图,我们服了,相信以后都不再争了。”使这宗从六十年代始争议至今近半个世纪,经历几代人的山林纠纷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
山林调处办集体照片
山林纠纷现场办公
调处山林办工作人员实地勘查山林山场
调处山林办工作人员实地勘查山林山场
调处山林办共有21工作人员,担负着全县占地面积80%山林山场纠纷工作,按两年多来实地勘查山林山场纠纷20多万亩计算,人平达一万亩勘查任务,工作的艰辛是可以想象的。5月22日,县调处办练翠红带领着调处办工作人员韦红华等15人冒着倾盆大雨深入到阳城镇大里村处理船塘村小组与田坳村小组就山林归属问题出现重大争议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不顾山高路滑,身水身汗,一到现场就立即投入工作,一部分人开展经现场勘查山界,一部分人做耐心说服解释工作,直至双方就场出现重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协议,从此不再争议,有效地防止了船塘村小组村民30多人群体上访等重大事件的发生,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07年8月,调处办到白莲旱坑,齐屋实地勘查双方争执多年5000亩山场,当时天气十分炎热,但工程技术人员顶着火一样的大阳,连续工作到下午3时都未吃中午饭,当地群众煮了饭请他们解饿,但他们为了公平公正处理好这件争执多年的纠纷案件,不留手尾,坚持自己掏钱到老乡家买米买菜煮饭吃,在场群众十分感动。
阳山县森林覆盖率68.1%,林木绿化率76.3%,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石灰岩山区县,大部分地区习惯靠山吃山的传统,由于生活贫困促使一些人为了一尺山界一块土地付上了几代人的纷争。随着省级生态公益林,林木、林地可依法流转,矿产资源的开发等因素林地的价值不断提高,因此全县山林纠纷呈现逐年增多的态势,纠纷数量不断在高位上运行,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不断发生。为了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山林调处办制定了《调解协议书》,健全了《涉林档案卷宗》、《材料目录》、《材料清单》、《委托书》、《送达回证》等多项业务文书,进一步完善了山林调处办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同时还让所有调处山林纠纷工作人员当好“五员”(信息员、服务员、调解员、宣传员、巡查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维持社会稳定、林区稳定。
为把我县建设成为林业生态县,造就绿色围墙,阳山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做的大量工作也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及阳山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其中在市调处办组织年度考核的交叉检查评比中,被评为2007、2008两个年度调处山林纠纷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度分管调处工作的练翠红副局长被省评为“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