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法院民二庭在上级法院以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二庭全体干警积极工作,坚持以“队伍建设规范化、权利义务明确化、审判工作效能化”为目标;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组织和引导民二庭干警爱岗敬业、公正司法、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出色地开展各类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商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采取有效措施优质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为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民二庭全体干警怀着满腔热情,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二是鼓励审判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参加学习,并提供学习的机会和便利,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实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使案件能迅速及时开庭审理,保证裁判文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四是强化审判人员调解意识,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在全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二庭连续三年结案率均超过98%,其中2009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3件,审结262件,结案率99.6%。审结的263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27件,撤诉的134件,调撤率为61.5%。2009年判决案件共上诉27件,二审已有结果11件,维持原判7件,3件在上诉审理中调撤,1件改判,无发回重审案。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均位于全院前列。
积极化解矛盾,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二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2009年民二庭审结案件数中调撤率达到61.5%,最大限度地平息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了“案结事了”。另外,民二庭受理的案件中,涉及群体性的案件有一定比例,而民二庭审判人员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解释工作,积极做判前说法判后释疑工作,因此绝大多数当事人对民二庭作出的判决或调解均表示服判,没有当事人因认为处置不当而引发上访和其他意外事件。
积极开展各种便民、利民的诉讼活动。为增强司法为民能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积极开展“临时法庭”、“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特色服务活动,并制定相应制度,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为有效解决诉讼时间长、给当事人带来不便的问题,民二庭推出了对简易案件的快调快结制度,对受理后的案件及时进行繁简分类,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由民二庭“调解能手”先行调解处理,在受理当日即进行调解。
深入开展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加强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廉政保障机制,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力争取得实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民二庭认真学习文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公正司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并认真学习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办案效率,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新形象。通过这些活动,使民二庭审判管理和审判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工作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效率意识和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一直以来,民二庭严格遵守法院的财务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成为法院队伍中的廉洁标兵。
同时,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开展,民二庭与院团支部开展了“服务新农村———青年文明号在行动”城乡互动主题活动。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及挂扶村提出的帮扶意见,民二庭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干警到挂扶村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邀请村干部、群众到法院旁听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民事案件的庭审,以案释法,为挂扶村建设“平安农村”及“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为该村民、企业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济条件的村民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用依法“减、缓、免”。同时,还与该村开展联谊活动,寓法律宣传于活动中,为该村抓预防、解疑难,为新农村建设打造有利法治环境。
民二庭工作的突出表现,得到全院干警的肯定和表扬,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2008年12月被共青团阳山县委员会暨阳山县人民法院授予县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2009年4月被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暨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授予市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
(来源:阳山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