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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问责,全面推进勤廉监督室建设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5-06-15

2015年,阳山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建设“勤廉监督室”为抓手,在执行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勤廉监督室”职能作用,强化民主监督、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了对村级组织监督的渠道。我县紧紧围绕“监督”这一主线,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勤廉监督室工作。

一、完善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县府办、组织、民政、人社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开展村级勤廉监督室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勤廉监督室建设,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刻认识开展勤廉监督室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印发《乡镇关于在村级设立勤廉监督室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步骤要求。同时也相应成立由镇委书记为组长,镇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组织办、财政办、民政办、农业办等部门组成勤廉监督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驻村工作组长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居)也成立村勤廉监督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村勤廉监督室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基本实现党委政府工作到哪里,纪检监察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规范职责和监督工作流程,明确全县各乡镇勤廉监督室直接隶属于乡镇党委领导,以乡镇纪委管理为主,业务上受县派出纪检组和镇纪委指导。目前止,全县13个乡镇党委批准设立了167个村(居)勤廉监督室,任命835名勤廉监督员,为使村级勤廉监督室的工作有章可循,根据监督室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各村(居)制定了《勤廉监督室工作职责》、《勤廉监督室正、副主任、成员职责》、《勤廉监督室工作流程》、《监督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制度》、《村(居)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居)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等工作制度,并在各村(居)委会装框上墙,保障勤廉监督室正常运行。同时各乡镇纪委为各村委会编制《勤廉监督室监督事项统计表》、《勤廉监督室工作台帐》等资料,做到有登记、有统计、有上报。

三、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为加强勤廉监督室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明确监督员工作职责,要求监督室成员认真履行村党务监督、村事务监督、村财务监督、对村“两委”班子的勤政、廉政监督、农民负担监督、计生协会监督以及村信访职能等事关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建设,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工作的前沿,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为使勤廉监督室工作取得实效,明确勤廉监督室监督重点:一是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二是组织开展对村务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三是组织开展对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四是组织开展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五是组织开展对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据统计, 2015年1-5月份,全县167个村级勤廉监督室共监督资金使用情况3804次,金额2671.66万元,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  4次;监督干部依法廉洁从政、作风效能情况2610次,发现并纠正违规现象6次;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992次,发现跟踪落实不到位并督促抓好落实10次。通过日常常态化监督,及时化解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群众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举报明显减少,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干部作风得到转变。自设立勤廉监督室,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效能得到较大提高。勤廉监督室成立解决了基层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达到依法行政;解决基层干部在做群众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中饱私囊、侵占群众利益现象,达到廉洁从政;解决基层干部“庸、懒、散、奢”问题,达到抓作风转变,促工作效能提升;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增强基层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意识,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设立村勤廉监督室也将成为全县各乡镇纪委勤廉监督的“千里眼、顺风耳”,给农村基层反腐倡廉的增强了一股中坚力量。

五、加强督查问责力度。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等制度,将村级勤廉监督室建设和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镇、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工作岗位绩效考核内容,与驻村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奖惩挂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组织考评,推动工作的落实。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工作组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整体推进的实施问责,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村勤廉监督室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有效遏制农村腐败问题的发生。(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