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正风”行动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2-03-13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阳山县2012年开展“正风”行动的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畅通投诉渠道

   1、在媒体、网站、公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公开“庸懒散软”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县纪委宣教室负责落实在媒体以及阳山纪检监察网站公布县“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ysxnb08@126.com;举报电话:7805072);
   县信息中心负责落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
   县直各单位投诉途径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布,同时提供县“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媒体公布,由县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督促落实。上述工作在3月中旬前完成。
   县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负责对县投诉邮箱及“庸懒散软”举报箱的管理, 12388投诉电话的接听、登记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属于“庸懒散软”问题的,由纪委信访室转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办理。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2、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庸懒散软”举报箱。(在行政服务中心及公共场所设置“庸懒散软”举报箱,由县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负责。各窗口单位自行设置举报箱,由县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上述工作在3月中旬前完成。)
   3、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今年内开设官方微博。(县纪委监察局开设官方微博,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同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此项工作在3月中旬前完成。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开设官方微博,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公述民评”活动
   4、县直单位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网站、公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同时将本单位今年工作任务列表,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由县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督促落实,此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
   5、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网络问政平台”,设置“公述民评”板块(由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牵头,县信息中心落实),将县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内设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自行录入、更新维护,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对不按要求公开信息的,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实施责任追究。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6、采取即时评议、不定期抽检评议、年终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起草,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协助。此项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活动组织实施,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纠风办协助。此项工作在5月初启动,11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电子监察建设
   7、推进“一网式”审批和“并联审批”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配合。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8、加大对网上咨询投诉的电子监察力度,对不按规定时限、程序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单位予以责任追究(在阳山县电子政务平台增设对网上咨询投诉的电子监察功能,并建立有关办法,由县信息中心落实,此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对网上咨询投诉预警出现的红、黄牌警告实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9、加大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红、黄牌警告的责任追究力度,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县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10、对财政资金运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纳入电子监察开展调研(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协助。此项工作6月底完成)。
   11、将“正风”行动有关的电子政务工作纳入电子监察(在阳山县电子政务平台增设“正风”行动等有关工作情况的报送功能和电子监察功能,并建立有关办法,由县信息中心落实,此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对不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出现的红、黄牌警告实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四、建立“效能监测点”、“效能监督员队伍”和村级廉政监督室
   12、起草“效能监测点”及“效能监督员”实施办法(管理制度)(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县信息中心协助,此项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村级廉政监督室建设方案(由县纪委牵头起草,征求各乡镇党委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
13、在全县重点企业、外资企业、工业园区企业、民营企业分别选取2至3个单位开展“效能监测点”试点工作(企业的名单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14、从效能监测点和行风评议团、特邀监察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代表中建立一支“效能监督员”队伍(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牵头,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政府纠风办、县直机关工委协助。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15、先试点后全面铺开村级廉政监督室建设(由县纪委牵头,各乡镇重点推动落实。此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试点,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开展督查考核
   16、加强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促进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由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督查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17、由县“正风”行动领导小组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年终开展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和科学发展观实绩考评,对各单位推进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开展“正风”行动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由县党廉办负责;制定“正风”行动考核细则由县“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督查室协助;将上述两项的考核指标融入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上述工作5月底前完成)。
   18、对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协助。责任追究工作在考核结束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加强明查暗访
   19、开展暗访(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牵头,县委机关作风暗访组配合,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20、将暗访发现的“庸懒散软”等问题制作成暗访专题片(由县委机关作风暗访组负责,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协助。暗访片的制作第一期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期在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
   21、通报一批“庸懒散软”等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此项工作在12月底完成)。
   七、制定相关办法
   22、出台《阳山县机关治理庸懒散软问责暂行办法》(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起草,县法制局协助。此项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
   23、进一步加强对“走读”干部管理,建立有关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此项工作在上半年完成)。
八、强化舆论宣传
   24、拟定全年宣传工作方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纪委宣教室、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协助。此项工作2月底前完成)。
   25、协调新闻媒体(南方日报清远观察、清远日报社、市县电视台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纪委宣教室协助。此项工作在全年进行)。
   26、在阳山纪检监察网开设“正风”行动工作专栏(由县纪委宣教室落实,2月底前完成);县直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开设“正风”行动工作专栏(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督促落实。此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
   九、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做好“正风”行动网上宣传
   27、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置工作(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此项工作全年进行)。
   28、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依托网络问政平台,加强与网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由县纪委信访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此项工作在全年进行)。
   十、其他联席会议单位的工作任务
   29、县委政法委:抓好司法执法督查工作,督促政法系统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30、县编办:完善“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通过对部门职责进行清理、规范,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
   3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以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管理。
   32、县发展改革局: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契机,建立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并联审批制度,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33、县财政局:为顺利开展“正风”行动提供经费保障。
   十一、人员保障
   34、县将按阳办发﹝2012﹞17号文件要求从县直单位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到县“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和落实本单位的相关任务(此项工作3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