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警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勤政意识,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阳山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正风”行动,向社会郑重承诺严治“慵懒散软”行为,引导检察干警以积极的心态、有力的行动,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桥头堡”战略实施。把推进“正风”行动、治理“慵懒散软”行为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载体,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积极服务和保障我县顺利实施“桥头堡”战略。
二、加强群众工作,树形象促公信。落实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六进”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解决企业、街道、乡村、校园等基层单位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制度创新,构建科学管理机制。认真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日常考勤、警务用车等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规范检察干警的行为,自觉杜绝“慵懒散软”、“吃拿卡要”、“粗暴蛮横”、“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
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推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制,严格实行首办责任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履职不到位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问责,对重大问题一查到底,严格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实行开门评检,接受社会监督。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通过挂网、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正风”行动中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进行评议及督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六、注重机关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以治理“慵懒散软”行为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团结协作、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促进检察机关精神面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管理水平大提高、工作效率大提升。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