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法院治理违规配置及使用公车和经商营利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3-07-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切实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促进法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阳山法院定于2013年6月下旬起至10月底在全院范围内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车)用车问题分教育排查、整改处理、总结抽查三个阶段进行,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和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专项活动,明确整改措施重点对上级的要求的违规内容进行整治;清理违规经商营利问题分教育自查、核查整改、督促整改、总结抽查四个阶段进行,要求每位干警如实填写《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自查申报表》,并将干警填报的自查申报表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
    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四项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一把手对本院填报的相关报表签名确认,承担审核责任,务求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公务(警务)用车管理和约束法院干警从事违规经商营利活动。

(县正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