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阳山县深层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良性互动、深度融合。该县财政局以健全“五个机制”为抓手,通过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大源头防腐力度,规范对专项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权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切实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一、健全申报机制。制定《阳山县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暂行办法》,规范专项资金项目设立、申报、审核程序。在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引入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反馈机制,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约束力。
二、健全拨付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财政支农资金报帐制度,坚持专户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原则。通过制定《阳山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具体实施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申请、审核、拨付使用等工作程序,减少专项资金使用的廉政风险。
三、健全“大监督”机制。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将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强化专项资金事前、事中的日常监督检查,事后监督及绩效评价。各职能机构齐抓共管、有机结合,形成共同监督的合力,着力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的财政“大监督”工作体系。
四、健全追责机制。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追责处理,属苗头性违规问题的,及时实施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属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案警示,进一步严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五、健全检查机制。积极引入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如通过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的检查力量,扩大专项资金检查的覆盖面,既减轻财政部门工作压力,又避免各种不必要干扰,全面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
(阳山县预防腐败局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