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注重把廉政风险防控深度融入日常各项业务,初步探索构建了“五大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前移预防腐败关口,使廉政风险防控真正成为关爱干部的“德政工程”,为“建设幸福阳山”提供政治保障。
一、构建岗位廉政教育机制。一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抓手,以各乡镇为单位,统一印制试题供镇村干部进行测试,县党廉室、预防腐败局负责电话抽查核实,着重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二是抓好任前廉政教育。日前,举行2012—2013年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听取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和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方式,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今后凡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任前廉政教育,并配套制定了《阳山县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阳山县关于对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的暂行办法》,逐步推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对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县通报,剖析案件产生原因,总结教训和启示,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警,在强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同时,突出抓好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以及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教育。如:岭背镇及时将《阳山县干部违纪违法通报》、《阳山县会风会纪情况通报》等印发到镇属各部门、村居,要求其负责人亲自签收文件并组织所在科室、村居干部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学习,防患于未然。通过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真正触及受教育者心灵,使“岗位有风险、人人要防范”的意识在干部头脑中逐步形成。
二、构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一是坚持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五公开”工作,突出抓好干部任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完善单位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探索“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全方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先后开展了两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清理86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将县直部门249项行政管理职权中的177项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并减少审批环节,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三、构建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一是加强风险信息采集。通过发挥信息员队伍作用,开展监督检查、行风评议、公述民评及信访举报、纠风治理等渠道,全面采集廉政风险信息,逐步建立岗位风险廉情信息库。定期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起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警意见。二是规范风险预警处置。结合实际,编写印发了《阳山县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流程及模拟事例》,指导各乡镇、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工作,解决“不会预警”的问题。此外,还编制了《阳山县廉政风险信息采集、预警处置流程示意图》,进一步明晰信息采集、预警处置的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分级预警机制。今年以来共实施橙色预警3次,红色预警21次;诫勉谈话23人次。
四、构建风险动态管理机制。一是以年度为周期,通过组织开展“三个一次”活动,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二是根据人员岗位变动、转变政府职能机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和预防腐败新要求等,补充、完善、修订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如:县人民法院将违规使用公车增列为廉政风险点,岗位责任人辐射至全体干警,风险等级评定为中级,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三是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跟踪问效,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加以修正完善。今年以来,各单位累计修订风险点131个,完善防控措施166条,新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219份。
五、构建防控工作考评机制。一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科学制定《阳山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委局各室的工作考评细则,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指标,将是否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并实施有效预警、是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管理机制等列为具体细化的二级指标。通过建立科学考评机制,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一级抓一级,推动层层抓落实,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
(阳山县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