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县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阳纪〔2011〕07号)的工作要求,2011年8月为建立风险处理机制阶段。本阶段,我纪检组对所联系的8个县直机关单位和3个乡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第六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和乡镇都能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现将第六阶段督的查指导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单位和乡镇都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常设机构和考核评估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单位和乡镇都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统筹规划、分层指导、全程督察和绩效评估等工作。为方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日常、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有关文件起草、具体业务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及时收集资料、统计集散信息,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
二、各单位和乡镇都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为民服务意识,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行为规范,各单位和乡镇都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办法》对考核原则、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结果运用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考核原则:全体参与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过程、结果相结合原则;自查、重点抽查、年终检查相结合原则;注重实效原则。
考核依据:各单位和乡镇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
考核标准:廉政风险防范进一步巩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风险防范教育经常化,形成长效机制;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得到加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流程科学,监督体系完善。
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各单位和乡镇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个人自查。岗位责任人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自查,依据考核标准,客观真实地分析风险产生的根源、认真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制定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送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备案。
股室自查。依据考核标准结合个人自查情况,各股室每年围绕科室职能、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送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备案。
重点抽查。对具有人、财、物管理和审批权的科室及岗位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抽查科室、岗位依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防范措施。
在每年十一月份组织一次年终考核。
1.群众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2.听取批评建议。听取群众代表及有关单位的批评建议。
3.听取工作汇报。以股室(重要岗位)为单位汇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查阅档案资料。查阅个人、股室自查报告、内部管理制度等档案材料。
5.召开总结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年终检查情况,听取派驻纪检组工作意见,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报告,并报送县纪委党廉室和派驻纪检组。
6.考核结果反馈。将年终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科室、基层单位,并在年终总结会上公开。
结果运用:
依据年终检查结果,修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进入下一个工作循环。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将干部个人自查报告等纳入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将副科级以上干部落实廉政风险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与“一岗双责”结合,党员干部制定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纳入“一岗双责”,公开承诺。
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干部考核、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考核、评优、选拔任用体系。
建立三级监控防范体系。一级风险主要由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监控,当出现问题时,由执法机关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二级风险主要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控,当出现问题时,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三级风险主要由本单位股室负责人进行监控,当出现问题时由股室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岗位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处理。
对在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防范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上报材料不及时;
2、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够积极主动。
201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