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县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阳纪〔2011〕07号)的工作要求,2011年7月为建立风险处理机制阶段。本阶段,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实行廉政风险分类分级
在查找廉政风险工作中,我局共查找出各类廉政风险点78处。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根据各股、室、队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流程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能进行定等划级,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将查找出来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划分为一、二、三个等级。其中一级风险点有14项;二级风险点有35项;三级风险点有29项。
二、建立分级监控处置制度
按照分级监控,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廉政风险发生的等级,及时依照有关法纪法条规进行监控和处理,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
(一)一级风险监控和处置
由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控;当出现一级廉政风险事件时,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还要启动问责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二)二级风险监控和处置
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控;当出现二级廉政风险事件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岗位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凡群众举报并经查实实属个人因素造成过错的,或在民主评议,年终考核中不称职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该岗位责任人和部门(股室)主管领导给予处理。
(三)三级风险监控和处理
主要由股室负责人监控;当出现三级廉政风险事件时,由股室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岗位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等形式进行处置。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以及有明显风险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警示教育。
二0一一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