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总工会“行风热线”第二期节目内容

来源:   发布机构:阳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期: 2013-05-22

  一、陈小姐:我是企业职工,请问工会会员享有哪些权利?
  黄建军副主席:你好!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陈小姐:要履行哪些义务?
  黄建军副主席:工会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的基本知识。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二、黄先生:我是企业职工,请问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邓伟光副主席:你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基本职责是:开展就业咨询和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服务,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帮助;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特困职工子女入学提供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医疗援助;为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提供生活援助。
  三、张小姐:我是企业职工,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我想请问下,什么是集体合同?
  林桂英副主任科员:你好!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是法定程序,是《劳动法》赋予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四、李女士: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因亚急性心肌梗死入院治疗,长期吃药,其女儿又是一个智力残疾人,无法自理,造成生活困难。请问帮助他申请生活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谭万安:
你好!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生活救助的程序: 1、需提交《低保证》和申请人夫妻的身份证复印件。2、填写《阳山县总工会困难职工调查审批表》,单位工会出具意见。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资料通过后出具意见。4、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审批。
  五、陆先生:我是企业职工,请问工会组织可以随意撤销,或者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吗?
  黄建军副主席: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中国工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因此,现实中,有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将工会组织撤销,或把工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部门合并为一个综合办公室是不对的,上级工会发现后要马上予以纠正。另外,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看,企业转制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下岗分流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而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没有工会组织这个工作机构,职代会就不可能履行好这些职责。
  六、黄女士:我是企业职工,请问什么是厂务公开?
  邓伟光副主席:你好!厂务公开的实质是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厂务公开内容:包括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
  七、梁先生:我是企业工会委员,请问工会经费如何计缴?
  林桂英副主任科员: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八、胡女士:我单位属下企业有一位下岗职工、单亲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其女儿考入韶关大学,因家庭经济困难,听人讲,县总工会有助学救助,请问帮助他申请助学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谭万安:你好!办理申请职工子女助学救助(子女上大学)的程序:1、需提交《入学通知》或《学生手册》、申请人夫妻和子女的身份证等复印件。2、填写《阳山县总工会困难职工调查审批表》,单位工会出具意见。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资料通过后出具意见。4、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审批。
  九、李先生:我是企业职工,我想知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邓伟光副主席:你好!各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3)选举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4)对本级或本单位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除此之外,工会全国代表大会还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职权;各级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还有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职权。
  十、李女士:我原来在某工厂上班,现被厂方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下,应当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林桂英副主任科员: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十一、张先生:我单位属下有一位企业职工,最近因大量脑出血并破入脑室、脑疝形成、高血压病,入院治疗至今。请问帮助他申请医疗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谭万安:你好!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医疗救助(患重大疾病)的程序:1、需提交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和申请人夫妻的身份证的复印件。2、填写《阳山县总工会困难职工调查审批表》,单位工会出具意见。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资料通过后出具意见。4、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审批。
  十二、陈先生:我在某工厂上班,在怎样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邓伟光副主席:你好,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支付。关于“无故拖欠“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第4条的规定:“《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