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小姐:我是私营企业主,我想请问下,为什么要建立工会?
赖建辉主席:你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指导建立工会筹建组织,发展会员,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或阻挠。
陈小姐:建立工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赖建辉主席:建立工会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陈小姐:请问工会组织有什么作用?
赖建辉主席:作用:(1)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邝先生:我是企业职工,请问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黄京山副主席:你好!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工资分配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以企业为单位,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本企业工资集体协议。
三、陈先生:我在社区工作,我想知道,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小企业也要建立工会组织吗?
徐玉球部长:你好!要。根据《工会法》第十条规定,小企业可以采取下面几种形式建立工会组织:一是直接建立独立的工会委员会,二是与其他小企业联合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三是建立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由该区域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覆盖和管理,四是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该企业工会工作,也可由该区域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覆盖和管理。
四、梁小姐:我是刚进厂的员工,我想问下,为什么企业要同我签订劳动合同?
邓明娟部长:你好!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梁小姐:请问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邓明娟部长:劳动合同主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国家公务员来讲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只有在对工勤人员的招收、录用时,国家机关才成为用人单位一方主体。劳动者是指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的年满16岁的自然人。
五、张先生:我在社区工作,请问基层成立工会的程序是什么?
徐玉球部长:你好!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程序:1、成立3-7人筹建工会领导小组。2、单位以书面向上级工会提出组建工会申请,党委(支部)或单位出具意见,拟设工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工会委员会设委员3-7人;工会主席候选人由单位党政副职兼任。县总工会批复准予建立工会组织。3、筹建工会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提高干部职工对工会性质、作用和会员权利、义务的认识,发动干部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发展会员(填写工会会员花名册)。4、组织职工(会员)选出各层次的代表,代表名额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30%以上;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班子成员。将选举结果填报《基层工会班子成员呈批表》、填报《工会会员花名册》,报县总工会审批。
六、谭先生:我是企业职工,请问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黄京山副主席:你好!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宣传和说服教育,使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
谭先生: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什么作用?
黄京山副主席:劳动争议调解的作用: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具有“第一道防线”的功能,通过调解,可以使大量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建立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大局的稳定;可以减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工作压力;可以掌握产生劳动争议的一般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还可以使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受到劳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劳动法律意识。
七、李小姐:我是企业职工,请问为什么要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邓明娟部长:你好!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同级工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八、文先生:我想请问下,如果某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工会是否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黄京山副主席:你好,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有工会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九、群众来电:我单位不是企业,是行政机关、属公务员单位,请问应不应该建立工会组织?
徐玉球部长:你好,应该建立工会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十、群众来电:我是企业职工,请问职工切身利益包括有那几方面内容?
邓明娟部长:你好,职工切身利益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
十一、群众来电:我在某个工厂打工,被拖欠工资,我应当如何追回我的工资?
黄京山副主席:你好,根据《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金。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十二、群众来电:我想请问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邓明娟部长:你好,根据《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伍十的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元旦1天、国庆3天共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