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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娣:眼明心亮辨伪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日期: 2021-07-12

眼明心亮辨伪证

“大爷,村里的拆迁补偿款拿到了吗?村里的账目公开了,您看了吗?”

“看了看了,补偿款上个星期发了。谢谢你啊,姑娘,真是多亏了你。”

黄河边,稻田旁,林荫小道上,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济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孟宪娣经常走村串户,跟群众拉呱。

“我要举报,我们村主任贪污了村民的青苗补偿款,一共120万元,你可得给我们做主啊!”去年5月,一位老大爷拉着孟宪娣的手,情绪非常激动。

原来,这是一起因村务不及时公开引起的信访问题。该村因集体经济困难,拖欠了村干部工资、村民误工费、青苗补偿款等。之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强制执行,从村集体账户划走资金归还债权人。但该村村委会未及时公开相关账目,群众产生了误解。

在与法院沟通后,孟宪娣查阅了所有欠款归还明细和法院判决书等资料,并建议该村村委会对相关账目进行公示。但在信访答复时,她发现老大爷手机欠费停机了,便给对方充了50元话费,并向老人说明了情况。

真相大白后,按理说,这个案件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孟宪娣却觉得虽然事实查清楚了,但是后续工作还没做到位。她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梳理村集体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协调相关室向相关街道下发4条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村务管理制度。此后,孟宪娣经常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先后接访走访群众150余人次,耐心倾听群众呼声,化解5年以上信访积案多起,信访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

2019年初,高新区监工委刚成立2个月,济南市监委指定其调查一起驻区某国有企业会计挪用公款的职务违法问题线索。高新区监工委成立了专案组,孟宪娣作为审理室负责人提前介入。

“曲某挪用了120万元公款归个人使用,但是3个月之内归还了。从表面上看很简单,我觉得还要仔细调查。”在问题线索分析会上,孟宪娣敏锐地捕捉到这可能是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该案的定性重点在于挪用公款的去向和用途。被调查人曲某作为一名年轻的会计学硕士,熟知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如果归个人使用,且不超过3个月,则不构成犯罪;如果用于营利性活动,则构成犯罪,不受挪用时间限制。故此,曲某在被调查时,声称其与宋某某曾经有婚姻关系,其挪用的资金都转到了宋某某名下,用于家庭生活,并提供了离婚证作为证据,以此掩饰他挪用公款用于经营饭店的事实。

“不对!你们看一下,这个离婚证的编号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在分析对比证物时,孟宪娣发现曲某提供的离婚证中的编号与正规的离婚证编号不同,多了一位数,于是建议专案组从曲某提供的假离婚证突破案件。

经查,曲某通过网络购买了假离婚证,伪造与宋某某曾经存续婚姻关系的事实,并在挪用公款动机和用途上指使他人作伪证。当专案组将其伪证一一拆穿时,曲某如实交代了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的犯罪事实。最终,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真的太感谢了,如果不是咱们纪委的同志这么负责,我们这1000多万元就打水漂了。现在好了,我们有了企业开的证明,可以把补偿款要回来了,也算是给村民一个交代。”高新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激动地说。

原来,2013年,该村被征用170余亩土地,本该发放给村民的1300万元征地补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位。知情群众将这一问题反映到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孟宪娣意识到这个线索不寻常,便建议从征地补偿款的经办人员查起,顺藤摸瓜。

办案人员一一核查相关经办人员,与30余人谈话取证。经查,一市属企业出资征用了该村部分土地,为尽快完成征地任务,时任村会计宋某某填写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所列征地补偿款共计1300万元。但时任村书记和村主任害怕征地补偿款太多,分配不均,容易引起村民上访(该村有6个村民小组,第1-4小组的被占地,5、6组未被占地,不在补偿范围内),于是在口头告知其他村“两委”成员后,决定暂时不申领这笔款项,导致这笔补偿款被拖欠8年之久。

“2013年,你们确实征用了这个村的土地,但是财务账上没有这笔支出,你们需要给村里出一个未支付征地补偿款的证明。”

“这笔钱对村民来说是巨额财产。证据材料都在,走一个程序,就能还群众一个公道,这是国企应该有的担当啊。”

孟宪娣带领办案人员先后7次深入企业,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说理讲法,做足思想工作。最终,征地企业出具了未支付征地补偿款的证明,并加盖了公章,也为该村村委会要回征地补偿款拿到了确凿证据。该案理清了事情原委,为有关当事人澄清了挪用侵占征地补偿款的问题,最终查清了积压8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开了群众的疑团和思想疙瘩。

结案后,作为案管部门的负责人,孟宪娣及时剖析该案件,建议开展村(居)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完善“小微权力清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村“两委”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