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日期: 2021-09-16

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四风”典型问题。

  一、清新区民政局对民办养老机构申报运营资助名单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2013年至2020年1月期间,清新区民政局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民办养老机构申报运营资助名单审批把关不严,辖区内4家民办养老机构违规申领了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运营资助金。2020年11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凌剑彬对上述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2021年6月,该局原副局长余镜洪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该局副局长郭赞文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股长朱艳玲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该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原负责人李伯雄负直接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二、连州市东陂镇党政办主任李敏红在该镇专项工作整改中制定文件照抄照搬问题

  2018年9月,东陂镇党政办主任李敏红在制定该镇党委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中,为应景交差、应付检查,照抄照搬连州镇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镇领导成员名单仍全部为连州镇领导的姓名,整改总台账也多次出现连州镇的字眼,并且事后未将文件呈分管领导审阅,也未按相关要求规范行文和印发。2021年4月,李敏红受到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