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在皇帝身边的近侍官员,或与皇帝朝夕相处,知道皇帝的喜怒哀乐,或参与核心决策,了解大政方针和人事动向,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周易》说“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可谓切中要害。实际上,中国古代许多近侍官员在保密方面对自己要求严格,历代皆有保密工作的典范。
古代保密典范
孔光

西汉后期大臣孔光在皇宫里为皇帝掌管机密,从来不对外透露与皇帝的谈话内容。有一次,家人聚会闲聊,问他长乐宫温室殿(孔光工作之地)前种的是什么树,孔光顾左右而言他,绝口不答。孔光家人的问题其实不算什么机密,然而孔光一丁点儿都不愿意透露,更别提外人或机密之事了。由此可见,孔光时时刻刻、方方面面都注重保密,不给别人留半点可乘之机。
陆元方

武则天时期的陆元方,武则天每次任命官员,几乎都要事先征求他的意见,陆元方总是“密封以进,未尝露其私恩”,临终前还将草奏全部焚毁。他还有一个存放“秘密”的匣子,里面的东西连家人都不准看,在他去世后家人才知道那里面存放着皇上前前后后给他的所有敕书。
晏殊

北宋真宗时期的著名官员晏殊擅长写词,为人散淡豪放,但在保密上“敬始而慎终”。一天深夜,宋真宗宣召晏殊入宫草拟一份机密圣旨。起草完毕,晏殊主动要求在学士院借宿一晚,以免出宫后走漏风声。宋真宗因此对晏殊更为赞赏。晏殊上奏的稿子从不示人,直到宋真宗驾崩,后人整理宫中文件,才发现晏殊的奏稿八十卷,“藏之禁中,人莫之见也”。
相应制度
“忠臣不显谏,大臣奏事不宜漏泄。”为确保近侍官员慎密不泄,中国古代也建立了一些相应制度。
《后汉书·百官志》言:“比尚书,不得出入,不通宾客。”汉代官吏“妻子不至官舍”几乎成为各级官僚人员的共同准则。
唐代在选拔中书舍人时,优先录用“靖默专敏之士”。
宋代创立锁院制度,规定翰林学士在机要之地撰写诏令和文书,完全断绝外界联系,从而达到封闭消息之效。
明代内阁辅臣们办公的文渊阁,“外臣非公事不能至”,所以机密重事“无收泄者”。
清代雍正皇帝即位后大力推行密奏制度,奏折成为君臣讨论政事并进行决策的重要手段,一来知晓秘密的人数范围大大缩小,二来使群臣相互牵制,踏实做事。
历代刑律
历代刑律对近侍官员泄密的惩处普遍较为严厉。
汉武帝时,侍中严助与淮南王交私论议,事发后处以弃市极刑(指在人群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扔在大街示众的刑罚)。
汉元帝年间,著名政治家贾谊的曾孙、待诏金马门贾捐之、长安令杨兴“漏泄省中语”,贾被“弃市”,杨“减死罪一等,髡钳为城旦”(指古代将人犯剃光头发,强制其修筑城墙或舂米劳役的刑罚)。
唐太宗时,侍中王珪“坐漏泄禁中语,左迁同州刺史”。
武则天时,秋官尚书杜景俭“坐漏泄禁中语,出为并州长史”。
唐玄宗时,黄门侍郎张廷珪“坐漏泄禁中语,出为沔州刺史”。
唐宪宗时,左拾遗张宿“坐漏泄禁中语,贬郴丞十余年”。
《大明律》和《大清律》均明确规定:“近侍官员漏泄机密重事的,斩首;其他衙门官员交接近侍官员漏泄事情的,皆斩首,妻、子流放二千里之外。”
清代乾隆年间,军机大臣于敏中、奏事太监高云从泄密,高云从被斩立决,于敏中被罢黜,终生未再起用,本来有望再上层楼的大好政治前途至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