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来源:清远市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日期: 2023-06-30

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我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保障我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效实施,现将4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原主任谢晋胜利用职务便利合谋套取美丽乡村建设奖补金问题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期间,谢晋胜伙同该办美丽乡村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合谋采取套用已有基础设施项目、虚构工程量、违规验收等方式,非法套取东华镇黄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奖补金共计143万元。谢晋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二、清新区禾云镇桂岭村第十村民小组原组长、经济合作社原社长禤文波侵占集体资金问题

 

2018年至2020年12月期间,禤文波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隐瞒集体收入不入账的手段,伙同他人侵占村民小组生活垃圾填埋场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共计24.3万多元。2022年3月,禤文波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2年5月,禤文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退缴。

 

三、连州市九陂镇高相村永安村小组原组长陈倘蒜侵占村集体拆旧复垦项目资金问题

 

2019年1月至4月,陈倘蒜以参与该村小组拆旧复垦项目的工作耽误了其自身工作为由,私自将本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收益款6万元作为自己的补偿费。2022年6月,陈倘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

 

四、佛冈县龙山镇清水迳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邝桂华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邝桂华明知其亲属不符合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的情况下,仍在村委班子会上提出将其亲属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提议。邝桂华还向村委会提供虚假资料作为其亲属填报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的材料,违规为其亲属领取2.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邝桂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退缴。

    

从以上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侵占集体资金;有的利欲熏心,公权私用,优亲厚友。说明我市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这些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扛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责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见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领域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压紧压实乡村振兴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要敢于向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案件查办形成有效震慑,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