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波,男,1963年5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旬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旬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旬阳县委副书记;安康市宁陕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安康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11月,杨海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康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月,杨海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5月,杨海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参加工作后,杨海波先后经历多个重要岗位锻炼,取得过一些亮眼的成绩,有着不错的表现和口碑。但随着职位的升迁、手中权力的增大,他放松了党性锻炼、淡忘了纪法意识,彻底丢失了一如既然的工作激情和干劲。特别是在与商人老板的频繁接触中,他被贪欲蒙蔽了理智,让权势冲昏了头脑,彻底忘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本分,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与不法商人越走越近,大肆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最终,杨海波在临近退休之年被查处,徒留无尽的遗憾与悔恨。
修身不正 由风及腐蜕化变质
工作始于教师,起步于基层,早年的杨海波称得上是一名励志青年。同事眼中的他能力强、有才气,26岁时就出任安康市旬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在教育系统工作的13年间,得益于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杨海波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1995年,32岁的他出任旬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逐步走上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