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八届清远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清远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上旬,对阳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清远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阳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提级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阳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提级巡察期间,清远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583530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同时设置专门联系信箱,位于:1.阳山县行政中心三路行政办公大楼4楼电梯口旁;2.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办公二号楼南门旁。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31日。
清远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6年3月17日